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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镇江市房屋修建一处、镇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产权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2006-2-5 阅读次数: 次 综合热门指数: 2
    镇江市房屋修建、镇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一处拟通过镇江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国有产权,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镇江市房屋修建一处、镇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基本情况(详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表》):

(一)概况:镇江市房屋修建一处、镇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成立于1987年,分别是市房管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办公地点在互济巷12号。主要从事市直管公房的危房改造、居民住宅的物业维修,二次供水的清洗消毒。现有事业性质职工81人,其中,在职59人,在职人员中符合提前退休条件34人,退休22人;企业性质职工5人,其中在职4人,退休1人。两单位共有办公用房及仓库建筑面积1685.82平方米,其中1584.82平方米(电力路127号215.88平方米、京几路67号88.36平方米、互济巷12号1165.38平方米、伯先路46号115.2平方米)有房产证;另据评估报告披露,101平方米(王三元巷)无房产证。

(二)资产评估情况:经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评估基准日(含延伸审计)的评估,并报国资部门核准后,两单位资产总额150.33万元;负债总额127.58万元;净资产为22.74                                                 万元;其中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资产总额为2.40万元,负债总额为0.62万元,净资产为1.78万元。土地评估价值为157.89万元,扣除上交省的4%,土地评估价值为151.57万元,两单位净资产合计为174.31万元。

依据镇发[2003]92号文件、镇办发[2004]89号等文件精神,提留各项费用合计575.49万元,预留调整劳动关系补偿费60.76万元,合计636.3万元(具体数字详见评估报告及财政部门的核准书),拟转让的资产-460.98万元。鉴于两单位实际情况,转让方负责承担500万元费用(详见特别说明,有关费用根据实际竞价另作调整),现测算出转让底价为5万元,决定以5 万元的底价整体转让市房屋修建一处和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公有产权。

二、公告期限:从2006年1月17日10:00起至2006年2月16日17:00时止(公休假日除外)。 

三、转让参考价:决定以5 万元的底价整体转让市房屋修建一处和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公有产权。

四、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自然人(含自然人群体代表)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的八项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屋修建工作的经历,或担任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经历,在任职期间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需提交经有关部门界定的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证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需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不低于100万元自有资金(含保证金,群体受让时,群体成员的自有资金累计视为有效)和不低于200万的融资能力。

(二)法人投标资格:

1、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上述自然人投标者的基本条件。

2、法人投标人必须具有不低于200万元自有资金(含保证金)和不低于400万元融资能力。

(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日的前两日将1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至市产权交易市场指定帐户,并及时到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进帐手续。投标人如未通过投标资格审定或未中标,保证金予以退还。如中标,则视同预付款,若中标后不签合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上述投标人资格由市房管局和市产权交易中心共同审定确认。

 

 五、投标人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1)投标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简历及工作业绩(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投标人须提供经法定机构审计的2004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投标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经冻结的帐户余额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书。投标书内容包括:投标书摘要、产权受让报价、单位现状分析、投标人经营能力、偿还债务方案、职工安置办法、缴纳相关费用、企业发展目标以及加快企业发展的措施等。

(6)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式10份,提交投标书时须加以密封。

     六、申报程序:
   请有意受让上述单位产权者,从2006年1月17日10:00起至2006年2月16日17:00时止(公休假日除外)到市产权交易市场(市解放路22号京协大厦八楼)领取标书,投标方案须于2006年2月17日17:00前报送市产权交易市场。

   七、转让方式:公开征集受让人,拍卖转让。

八、镇江市产权交易中心将提供下列备查文件,供有意向的投资者查询:
    (一)镇江市房屋修建一处、镇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审计报告;
    (二)镇江市房屋修建一处、镇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三)审批部门对《关于镇江市房屋修建一处、镇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意见的批复》;
    (四)镇江市房屋修建一处、镇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职代会决议;
    (五)镇江市房屋修建一处、镇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最近月度财务报表;

(六)审批部门对《关于镇江市房屋修建一处、镇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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